经济学家解读为何农村土地流转意愿低

龙登高(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研究所教授)

进入20世纪可以看到人们通常强调,只有通过政府强制性的资源配置才能够实现经济秩序及稳定发展,当然出现了无序,也使得经济学在20世纪的发展出现了很大的一些变化。什么是经济本原?在中国历史上可以看到最起码的一个,就是拥有自己的土地产权,所以有恒心,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自己独立经营的家庭农庄。我们把农庄看成一种农业企业,这就是经济本原,然后从这个经济本原上再去推导其他的经济现象的发展和研究。可是20世纪这恰恰是长期被否定的,这也使得经济研究经济政策走了很大的弯路。

历史上给我感受体会很深的是地权交易制度比现代发育得更为充分,为什么是这样?比如说现在的土地交易基本上只限于使用权的交易,但是在明清可以看到各种土地权利层次都可以介入市场进行交易,有所有权的交易、占有权的交易,当然也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如果从法学上看还有土地制度权的交易、物权的交易、拥有权的交易和使用权的交易,所以丰富多彩而且形成了发育充分的土地产权和地权市场制度。

在当时的交易制度下,所有权的交易是买卖,使用权的交易是租赁,战国秦汉时期基本上就只有这两种交易形式,但到魏晋南北朝之后出现了抵押的交易形式,到唐宋出现了占有权的交易形式,就是典押,这是很富有中国特色的交易形式,到明清又出现了押租。现在我们看不到,所以有人看到中央鼓励土地流转,可是农民的土地流转不够活跃,想不通原因,其实和历史一比较就非常有印象,因为现在没有明确的土地产权,所有权是缺位的,只有使用权的交易,给农民的选择非常单一,而在历史上可以看到,农民既可以选择全部权利进行交易,也可以选择把一部分权利去进行交易,农民的选择是多样的,所以土地流转比较活跃,满足了农民各种不同的需求。而现在农民很难做到这样,即使是使用权的交易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在历史上看到,农民可以把80%、50%的土地权利拿去交易,也可以把30%的土地权利单独进入市场去进行交易,价格当然是与此相关是不一样的。为什么现在再也不能出现这种发育充分的土地产权制度?当然是经过历史变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历史上土地交易承载了农民的金融需求、融资需求,当时的土地交易也是一种金融工具、是一种金融交易。现在的金融工具丰富多样,但是在历史上没有,所以就通过土地市场、土地交易来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这对于中国农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可能中国历史上因为有这种土地交易市场,金融工具的发育就滞后于西欧,而西欧的金融市场可能反而因为缺乏这种土地交易的替代而发展起来,西欧中世纪和前近代土地交易之所以没有中国这么发育充分,是因为其土地产权制度在当时也是缺位的。

这种发育充分的土地产权制度和地权交易形式使得中国以人类历史上有限的土地,通常来说就是11%的土地,养活了人类的1/4甚至在前些时候接近于1/3的人口,大家知道这在短缺经济时代是非常不容易的。这样的地权交易制度,为经济学的创新带来了不可替代的资源,其中最有名的是张五常,他的博士论文就是在近代中国土地交易契约基础上形成的,由此也奠定了他在制度经济学中创始人的地位,当时他写论文的时候,美国教授看不懂,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这么丰富多样的土地产权制度和地权交易形式。

现在说土地制度的红线是农地集体产权是不能够改变的,这个我不反对,但它是不是一个高大上的制度呢?从历史来看,很多人说1949年土地改革确立了集体土地所用制,是这样吗?不是的,土地改革法和1954年的宪法明确规定保障农民的土地私有产权,这是非常明确的。到底集体所有制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是1958年前后极左思潮下的产物;是什么时候在宪法上规定的呢?1975年文革接近尾声,宪法才追认其法律地位。所以从集体所有制历史演变的过程来看,它不是高大上的东西,当然今天是不是要改变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从历史演变来看是这样一种情况。

现在谈到土地流转,除了刚才所说的人们不明白不清楚为什么土地流转的意愿那么低,另一方面又担心土地流转会导致地权集中。实际上历史上尽管土地流转活跃,但并没有导致非常突出的几种土地兼并的现象。对于历史上中国几种土地兼并的认识,有一个流行的说法是土地兼并非常剧烈,10%的地主富农占有了70%-80%的土地,而流转到现在,可是土地改革时候的数据显示,中国没有哪个省达到了这样的土地集中、土地兼并的程度,一般来说是30%多,北方更低,最高的也不会超过50%。

(本文根据龙登高教授在第八届“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颁奖典礼暨“现代经济与金融研究中的历史维度”学术研讨会的演讲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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